[转帖]从很黄很暴力到很陈很冠希
16年前 • linamu • 535 人浏览 • 0 回应 • 越策越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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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除了网络论坛,其他的媒体空间,大多为官话厅,很少是群言堂。因为相对自由一些,网络上的热闹事儿,远比其他媒体多。虽或有无风起浪,但大多是浪因风起。
“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这是一个13岁的北京小学生,在去年12月27日19时新闻联播一则关于净化网络视听的新闻里接受采访时说的话。
事关网络,网民质疑:一个很黄同时又很暴力的网页是不是会很容易被一个13岁的孩子碰到?这显然是一个不太真实的脚本。于是,网民们以年轻的校园心态,讥诮着这位晚会上生硬的演员学生,更讥诮着推出这位演员的笨拙的导演先生。于是,“很黄很暴力”这句话,被揶揄地不断复述,迅速在网上传开,并被戏称为开创了2008首句流行语。
通过人肉搜索网民知道了这个小学生是谁,如果说这还算正常,那么,接着,大量的对这个孩子的恶搞,则似乎显得过分。因为,不管是谁,官话和群言,通过一个孩子去表达,都不可取。网民似乎比CCTV还先认识到自己的不对。
“很黄很暴力”的流行,是1月上旬的事儿。到了这个月的月底,仿佛是预兆似地,“很黄”的东东便在网络惊现——
自1月27日起,网上首次出现艺人陈冠希与钟欣桐的艳照,(或称裸照淫照激情照不雅照淫秽照淫亵照等等,但似无一准确,故随便用一个吧。)之后,陆续有涉及陈文媛、张柏芝、颜颖思、陈思慧、陈育嬬、杨永晴等多人艳照先后曝光。一开始,阿娇(钟欣桐)隶属的英皇娱乐集团声称相片是合成照,并报警备案;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接手调查。陈冠希则通过律师行发出声明,内文没有说明相片真伪,只形容这是恶作剧:“本律师行接受陈冠希先生的指示,就近日在互联网上流传的一些不雅照片,陈冠希先生通过本律师行作出严正声明,并强烈指责该等不负责任的恶作剧行为,保留一切法律权利,向作出该等行为包括一切发放或转载该类照片的人士追究法律责任。”不过,随着事态的发展,目前,事情的本身,已大致清楚——这个叫陈冠希的艺人,将自己和许多女艺人的身体隐私或性事,拍了下来,但在修电脑时泄漏了出去,被人不断发上网络。因此有人不禁对此叹道:很陈很冠希!
很陈很冠希的这事儿,已经演变成由香港警方、被称为“奇拿”的发相狂徒、猜测中的幕后策划者、艳照所涉及的艺人以及众多网民共同构成的一个网络轰动事件。其中网民们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无数网民以一种狂欢的激情关注这些激情照。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我们的战士不偷摘是光荣的,但偷看一下就是可耻的吗?他们想方设法得到和传递这些照片。美好或者美丽在这里变成赤裸以至淫欲,偷窥因此得到空前的满足。明星们外在的美好或者美丽被人粗鲁地撕开后,有人满足,有人失望,有人痛心。也有人不无担心:谁会不会成为又一个阮玲玉呢?那样,我们的欢乐不是成为了悲哀与自责吗?于是勉励女星们:隐私突然变成公共事件,说是受害者也罢,是自做自受也罢,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如就当作拍过的床戏好了——人家欧美明星,莫妮卡.贝鲁奇也罢,凯蒂.温丝莉特也罢,床戏也演到了这一地步,反而不会惹疯这么多人。只是今后尽量减少外在中的虚假成分就是了。或许,社会公
认的暴露尺度因此得到一个突飞猛进,也说不定呢!
一开始也有网民说要抓这事的肇始人陈冠希,虽然他已跑到美国或原籍加拿大去了。人们对他后来只是在视频上现身道歉很是不满,认为至少应该回来配合警方破案。不过,有人转念一想,觉得还是应该感谢陈冠希,不是他的当初制作,哪得今日如许春光?其实,这事虽然很陈很冠希,但如当指责,也应由当事人去指责。他与人两相情愿,所作所为,如不公开,何责可指?而公开的责任,能要他承担吗?
尽管网络虚拟,其间虚假的东东也很不少,但对于到网络找真相、说真话、寻真情的广大网民来说,却本能地痛恨虚假。去年的周老虎骗过了他们吗?因此,艳照一出现,他们便不信误导,通过比对辨伪,很早就指出照片是真的。之后香港警方也承认不是合成。如果警方要抓下载照片的人,网民当然会愤懑。幸好香港警方没有吉林某警察的那种说法,香港警方要抓的是发照片者。但源头上的发照片者似乎在和警方玩老鼠戏猫的游戏,抓了几个人之后,又有新的照片在网上出现。这刺激了不少隔岸观火的网民。他们称发照片者为“奇拿”。(kira中文翻译。《死亡笔记》中的主角叫killer,日文读音像kira。指黑暗中警惕的眼神,匪夷所思的制裁手法。)不过,他们尽管说过要感谢陈冠希,却没有谁去说一声谢谢“奇拿”。可见事关法律,网民似乎还是能把握分寸。
从很黄很暴力到很陈很冠希,一面看到的是网络的狂欢,同时,也依稀可见其间自由生长的网络理性……
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