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新邵客管办涉嫌“钓鱼执法”致人重伤
14年前 • 阿汤哥 • 692 人浏览 • 4 回应 • 强市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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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谢康,男,汉族,41岁,下岗职工,家住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小区,电话13187199169
2009年9月14日下午3时许,我将自己所有的湘EA7690面的车停在邵阳市东站门口。一会儿,一个40岁左右的新邵男子(经公安机关查证此人系新邵县客管办委托钓鱼执法的线人雷友清)称要包车到新邵正骨医院接人到市区来。车行驶至邵阳市检察院门口又上来一女子(经公安机关查证此人系新邵县客管办委托钓鱼执法的线人刘小艳)。当车快行驶至新邵大坪时,坐在我身后的雷友清对我说不去新邵正骨医院了,要我往右边新邵县人民法院的那条小道开。我顿感可疑,停车后对新邵县客管办的两线人说我不去了,你们下车。但两线人并不下车,我便将车掉头往邵阳市区方向行使,这时坐在我身后的雷友清用双手掐住申请人的脖子,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刘小艳用手抢方向盘。由于两被线人的抢车行为导致我的车辆驶向左道与一辆迎面驶来的皮卡车相撞,发生严重车祸:我左腿粉碎性骨折,左脸严重受伤,共在新邵正骨医院住院治疗13天,共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我的车辆也严重受损;皮卡车上的乘客黄秋梅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拨打110报警,新邵县交警大队及酿溪镇派出所迅速到现场出警。经公安机关询问线人雷友清、刘小艳,询问证人皮卡车司机李新初及调取线人雷友清、刘小艳与新邵县客管办有关人事的通话清单证实雷友清、刘小艳系新邵县客管办委托钓鱼执法的线人,且两线人在履行新邵县客管办委托的钓鱼执法时,实施了暴力抢夺我驾驶车辆方向盘的行为。以上证人证言、询问笔录及通话清单,新邵县交警大队、酿溪镇派出所均记录在卷。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邵县客管办在暴力的刺激下,用栽赃执法的形式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处境,并非法掠夺公民的合法财产,已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令我欣慰的是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曝光,终于又让我对讨回公道找到了一点自信。现请各位网友置顶讨回公道。衷心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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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1/14/2010 11:35:31 AM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