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取消电信不合理收费的提案
17年前 • 梦溪如莹 • 548 人浏览 • 4 回应 • 强市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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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信资费偏高,定价与收费方式不合理,特别是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月租费和通话费等至今仍由政府定价,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营要求,值得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政府定价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营要求
改革开放26年来,我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如目前在社会商品零售环节,政府定价比重占4%左右,政府指导价比重占1%左右,市场调节价比重已经占到了95%.相比较,我国电信环节还在沿用多年前原邮电部规定的高价格,不能普惠人民群众.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真正把富裕和贫穷分开的是通信和数字技术,能够获得这类技术的地区或人群可以很快进入富裕生活,这使大力发展电信事业对富民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月租费和双向收费不合理,不符合消费习惯
一是固定电话月租费,通话费,移动电话月租费,通话费,漫游费等的定价,均基于当时通信规模小,成本高,为了解决电信资金不足,以这种形式向用户收取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发展至今,我国光缆总长度基本覆盖了全国,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网的规模已经跃升至世界第一位,电话用户和数据用户近6亿人,大规模用户合理地交费即可维护电信网和发展电信事业.二是目前除6-7个国家和地区坚持手机双向收费外,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已经选择了手机单向收费的管理模式,说明手机双向收费不是最优选择.
三,用户和运营商均有取消不合理收费的要求,电信业也可承受
在超过15000人参与的世界电信日的调查中,69.9%的消费者表示相比互联互通,电信法规等问题,更关注电信资费;80.9%的消费者认为需要降低电信资费,实施手机单向收费.全国各地的运营商出于扩大用户,占领市场份额,广泛增加利润等利益的考虑,也有取消不合理收费的要求.另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电信资产总值超过了1万亿元,庞大的电信资产,有能力承受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的要求.
为此,建议:
1,取消政府定价,实施政府上限指导价下的有限市场调节价.建议选择以历史成本均价作为资费价格上限,企业在价格上限的控制下引入多样化的资费组合方案,形成企业自主定价.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给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价格还不会失控.
2,在取消政府定价前,先行取消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和手机双向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逐步使市场的运营环境有序.实践表明,被叫用户常常要为无聊电话,广告电话等付费.取消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及手机单向收费是提高用户福利的做法,进而还可以扩大电信消费队伍,增加电信业的利润.
3,加快出台以市场为前提的《电信法》.用法律来规范电信市场包括电信资费形成机制在内的各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