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天天香 :我觉得你的这遍帖子应该放在法制版面更好些。 但在这里我还是乐意回答你的问题。 (1)盗版教材以牟取暴利的问题,你们可以向文化部门和新闻出版署反应。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双倍返还购书款。因为学校代销的书属非法出版物,已构成对你们的欺诈。 (2)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部分辅导费的问题,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退回辅导费。 以上只代表我个的观点,并且是在你所述完全属实的基础上。 大侠客
[quote]以下是引用大侠客在2002-5-16 22:39:12的发言:“学生会”是干什么的?傀儡组织吗?即使是的,怪谁?怪你自己!当初轻率地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现在吃到恶果了吧? 尽管如此,你们还是可以利用“学生会”这个合法组织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学生会”的干部如果不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还留他干嘛?毫不犹豫----罢免他(她)!!! 再强调一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生会”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蓝色风筝
[quote]以下是引用蓝色风筝在2002-5-21 2:00:11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