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黄静离奇死亡[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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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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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zhs0001 发言时间:2003-6-19 9:25:45[726911]
【呼吁】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
波涛浩淼
http://www.springbud.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162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我们发出这份呼吁书,是为了湖南省湖南湘潭市临丰小学的青年女音乐教师黄静离奇死亡,公安机关至今不予立案之事。
黄静于2003年2月24日早晨死于她的宿舍中,湘潭市公安局法检医院法医吴建群面对她死不瞑目、有许多伤痕的尸体,居然未做检查记录,连极其显而易见的首要检查都没有做,看了一看就得出了:“心脏缺氧瘁死”的结论。第二天在死者母亲的要求下,在领导指派下,才做了极其显而易见的首要检查和全面的尸体检查。(年青的女性尸体一丝不挂,双手,双腿,及背部多处伤痕,首先要进行阴道检查,排除或确定强奸杀人的可能。括号中内容将在公开在国内网络上发表时删除。)
一个智力正常、有起码阅历的成年人都会想到必须进行的首要尸体检查,吴建群身为法医,居然在死者母亲的要求下才做,此人的表现毫无法医职业操守可言。另一方面,当然,“心脏缺氧瘁死”的随意结论被湖南省公安厅的法医复检所推翻,此人的表现明显缺乏法医基本素质。原因何在?
还有,宋任宇(平政路派出所所长)、袁革林(平政路派出所副所长)、何永奇(雨湖公安分局刑侦队长)等清楚这一切,也知道其它的否定自然死亡的证据,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警察,理应立案侦查,但他们居然坚持“自然死亡”,理由居然是“无明显致命外伤”!如果全中国的警察都象他们这样做的话,一个狡猾些的杀人犯只要不留致命外伤岂不是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中国岂不有沦为杀人犯天堂的空前危险?!无权无势又无钱的每一个小百姓岂不是都有生命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的空前危险?!这些人的判断显示出他们根本不具备公安人员的起码素质与操守。
谁都知道“人命关天”,但这些法医、警察的所作所为太明显地违反了一个法医、警察所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结论只有一个:贪赃枉法。
一个年青的小学女教师带着许多伤痕死了,当地的公安机关居然不予立案,这只能使中国的中小学教师心寒比冰凉,无权无势又无钱的中小学教师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生命安全都得到保障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求中国没有非自然死亡,谁都知道这太不现实。我们要求的是公安机关良好高效地惩治犯罪分子,这就是在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但这样的情况,当地的公安机关连起码的立案侦查程序都不进行,谈何不放过一个坏人,如何让中国的中小学教师相信自己的生命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中小学教师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能够得到保障,又如何能让他们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教育下一代?一个连自身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群体根本不应该指望他们能够承担国家民族的重托!
一个年青的小学女教师带着许多伤痕死了,当地的公安机关居然不予立案,这只能使中国的公安人员、公安机关的声誉受到巨大伤害,一些人已经破口大骂公安人员、公安机关;我们相信:公安人员中的害群之马只是少数,大多数公安人员是好的。但害群之马不予清除,甚至包庇、纵容,只会进一步伤害公安人员、公安机关的声誉。由于本案还有其它很多疑点,因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立即由公安部立案侦查或派专人督察,由无s a r s疫情的地区抽调声望素著的法医,彻查黄静的死因。
2、责令吴建群、宋任宇、袁革林、何永奇停职检查,审查他们如此违反公务人员基本职责的原因。
发起人:徐建新(江西教师)朱寅年(北京记者)
签名人:(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目前正式签名人数127人):
阿夫(张家港高级中学)
鲍林 (新疆阜康石油基地准东一中)
曹凯(北京) 曹兴权(四川省邻水中学)
长风(黑龙江) 陈勇(四川) 陈荣合(美国纽约) 陈恩谱 (湖北)
陈君明(广西) 陈治奇(重庆市永川萱花中学校)
陈妍(江西宜丰新昌二小) 陈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小学)
陈平(教育在线) 储昌楼(江苏省昆山市教育局) 崔玉明(职业校长网 )
邓必黎(广东) 东海一枭(笔名萧瑶 原名余樟法)
杜导斌(湖北) 戴斌(湖南)
戴林东 (江苏省泗洪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办,并代表全校154名教职员工签名 )
杜义龙(陕西) 董智(辽宁沈阳) 丁峰(济南)
冯鑫 (北京理工大学) 方海东(温州九中)
郭飞熊 (湖北) 巩南(河南) 葛孝全(南京)
高志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小学) 高子阳(昆山玉峰实验学校)
黄章晋(北京) 黄宝华(山东) 黄显平(辽宁)
黄小丽 (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小)何永勤(浙江) 何志明(广东省韶关市田家炳中学)
惠润 (江苏无锡) 侯可伟(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小)
贾拥民(杭州)
李槟(槟郎) 李健(大连)
李镇西(成都石室中学) 李海波(苏州工业园区斜塘小学)
李广生(平谷农职校) 李国胜(河南新乡116子弟学校)
李建龙(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第九小学 )
卢鸿材(andy & helby lowe washington, d.c. usa )
李苏滨(河南) 李彪(杭州) 柳岩(北京) 刘庆洲(北京)
刘武胜(一师校友) 刘世芳(北京) 刘晓勇(江苏) 刘勇(北京)
刘钢(淄博师范附小) 刘卫民(辽宁葫芦岛市第一高级中学)
刘大鹏(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八中) 刘道梁(江西省分宜中学)
路江华(山东) 路文静(山东淄博临淄稷下小学)
陆军(南京) 梁瑞生(广西) 梁慧(广西南宁)
龙建刚(广东教育杂志社) 罗民(云南普洱凤阳小学)
茉莉(瑞典) 牟波(上海)莫非雪(上海)
毛嘉(星島日報海外中心編輯)
钮丰禾(扬州)
欧阳青松(江西宜丰新昌一小)
彭远文(广东)
戚钦宏(广西钦州) 戚美菊(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小) 屈小青(武汉市育才小学)
邵长猛(山东) 苏少鑫(广东)沈宏志 (江苏)
沈建华(吴江市高级中学) 宋娟(布鲁塞尔)
史金霞(河北徐水综合高中) 孙燕(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小)
唐荆陵(广东) 唐锋卢(淮阴师范学院楚州校区 )
王杰(北京) 王世权 (河南) 王辉(安徽)王继海 (上海)
王树清(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王文丽(北京崇文区光明小学) 王军女(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小)
王迪江(浙江诸暨市学勉中学 )汪晔(吴江市高级中学)
魏智渊(陕西省乾县第一中学)吴敖祺(重庆)
吴慧明(《辅导员》 杂志社)尉自立(天津)
wing chan, rm 2340,box 20,gcpo new york, ny 10017,usa
肖向龙(西安) 徐建新(江西教师) 徐高金(江西) 徐水良(纽约)
徐浩 (成都) 许莉(北京) 席时雍(上海)
解远江(安阳钢铁公司第一中学)
杨支柱(北京) 杨笑 (一师校友) 杨清 (重庆)
杨红爵(湖南一师373班) 叶扬(福建) 叶知秋 (新疆)
禹江(长沙) 于赤阳 (大庆)
干国祥(浙江省上虞市长塘镇) 俞高敏(浙江上虞春晖外国语学校)
袁涌 (湖北) 袁卫星(江苏省翔宇教育集团)
易智明(湖南省武冈市第一中学)
张远山(上海作家)张祖桦(北京) 张俊(南京) 张奕中(浙江)
张冰峰(北京)张焕利(浙江台州)张屹(上海) 张凯文(辽宁)
张李历(重庆) 张中林(重庆) 张国南(江苏宿迁)
张曼凌(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张荣伟(福建师范大学教科院)
赵顺良(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万茗东路38号)
周永青(浙江) 邹忠云 (湖南衡阳) 周国会(笔名焚天) 周永坚(广东省)
周思琪(武汉) 周光明(上海闵行三中)朱寅年(北京记者) 朱瑞峰(河南)
诸向阳 (江苏无锡) 庄朝晖(厦门) 庄苓(广东) 郑军(江阴辅延中心)
钟霞(湖南水电设计院)
陈雪媛 陈春明 纪树青 洪敏 李小玲 刘松
屈红霞 宋耀辉 吴雪芳 张卫东
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
我们坚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大声呼吁公安部早早关注此案!
关于黄静的详细情况,在 http://cn.netor.com/m/box200304/m26...?boardid=26078#
的 相关连接 和 历史相册 中。
请每一位无权无势又无钱的网友在此签名,这也是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对网警、管理员、教育论坛斑竹的话:
我们相信:公安人员中的害群之马只是少数,大多数公安人员是好的。但害群之马不予清除,甚至包庇、纵容,只会进一步伤害公安人员、公安机关的声誉。吴建群、宋任宇、袁革林、何永奇如此违反公务人员基本职责,是他们在伤害公安人员、公安机关的声誉。如果网警删除我们的帖子,只能够让我们得到结论:公安机关有一些人在包庇、纵容害群之马。如果网警真这样做,引起中国中小学教师与公安人员、公安机关的巨大不和,责任只能够由网警来承担。
请各位教育论坛的管理员、斑竹在每一个分论坛都帖上我们的呼吁书,保留到公安机关作出决定为止。估计最多10天,请暂时多浪费一些空间,为女教师黄静伸冤,也是保卫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
我的email: kongfuzi2@yahoo.com.cn , xjxxjx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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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当
发帖IP地址:61.171.210.185
怎么没人来关心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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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D819
发帖IP地址:61.145.135.119
为什么上面老是说形势一片大好,下面却不住的怨声载道呢?